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如何落地?江苏徐州市这样干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乔业琼)5月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会上,徐州市医保局副局长黄广振重点介绍了逐步探索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简称谈判药品)落地的徐州做法。
如何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黄广振介绍说,徐州市探索实行“两个供药渠道、一个待遇标准”,让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药,享受相同的待遇标准,以便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需求,确保患者“买得到、报销快、安全便捷”,有效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
一是公平遴选谈判药品保障点。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总量控制、择优选用”和“医疗机构为主、零售药店为辅”的原则,出台文件明确谈判药品保障点的遴选标准、程序,合理确定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高值药品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从2013年的2家和1家分别增加到目前的14家和11家,提高了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度。
二是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有需必采”,并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加大医保激励支持力度,医疗机构按规范使用新纳入的谈判药品不占当年医保总额预算指标。
三是规范“四定”管理。患者使用高值药品采取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定输注中心的“四定”管理模式,并同步研究制定高值药品经办操作细则和“四定”职责、违规处理办法,实现保障业务经办标准化、待遇支付规范化。
四是完善流通环节管理。以注射剂药品为例,生产企业、药店、医疗机构等加强配送环节的管理和衔接,配备专车、专人和实时定位温控系统,每个环节对温控、物流等信息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保障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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